許智峯已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資料圖片
【橙訊】特區政府去年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向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等7名指名潛逃者,展開針對潛逃者措施,沒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聆訊今日在高等法院以非公開形式進行,根據許智峯的Facebook帖文,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已頒令,充公他及其太太、母親在香港的財產,以及他作為民事案件提告人存放於律師樓的 「信託款項」,判定充公許智峯80多萬元。
保安局局長在2024年12月2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7名分別潛逃美國及澳洲、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士,包括邵嵐、許穎婷、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及任建峰,下令向7人「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
律政司已於2022年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並獲發出限制令,禁止許智峯、其妻子及母親從香港特區移離財產,或以任何方式處理他們在香港特區的財產。政府去年亦宣布向指明為潛逃者之一的許智峯,展開沒收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許智峯在Facebook發帖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頒下《香港國安法》財產充公令,充公許智峯、其妻子及母親的香港財產,以及許作為民事案件提告人存放於律師樓的民事訴訟訟費。許又指特區政府憑空估計其Patreon收入最高可達1200萬元,判定他應被充公逾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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