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橙訊】一名入境女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和罰款500元。

海關人員上周六(1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該名22歲抵港女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四萬零三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6.5萬元,應課稅值約13.3萬元。她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圖:政府新聞處

責編 | 海源

編輯 | 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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