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小圖)駕駛的貨車翻側,導致女友抛出車外身亡。資料圖片

【橙訊】貨車司機2022年載18歲女友一起去送貨,疑途中望油錶分心,貨車失控撞路牌翻側,女友被拋出車外身亡。司機早前於區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暫委法官周燕珠今判被告入獄21個月,停牌5年。

24歲被告文俊基,承認於2022年11月19日,在屯門公路一個燈柱附近危險駕駛輕型貨車,導致張尉彤死亡。

案情指,當日上午約11時57分,被告駕駛載着女友以及一批中餐廳枱布的輕型貨車,在途經青山公路近藍地迴旋處時突然失控撞向路邊的路牌,最後翻側。女友被拋出車外,遭車斗壓住,當場死亡,其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

在救援人員到場時,被告坐在貨車旁,並說:「我當時望咗眼油錶,見冇油就分咗心,撞咗埋去。」他在警誡下表示,事發時他駕車沿屯門公路行駛,車速約為每小時70公里,期間他低頭查看錶板,貨車就失控撞向路邊的路牌。事發時路面乾燥,道路繁忙。驗車結果顯示,貨車當時超載3.6%。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駕駛時未有足夠審慎,也未有以適當的速度駕駛。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承受創傷,但已獲死者母親原諒,被告的僱主也在求情信中提及,被告案發後一直生活於悲痛之中,但仍努力工作。

法官說,涉案貨車超載3.6%,加上車速高達每小時70公里,貨車高速駕駛撞向靜止的標誌柱,造成很大衝擊力,而乘客側的車身承受的衝擊力較大,令貨車失平衡翻側。

被告聲稱事發時因分心導致出事,法官質疑,被告當時亦太遲轉換行車線,做法危險,因此意外起因可能不只是因為被告一時不專注,質疑被告沒如實交代意外起因。

法官說,被告高速駕駛超重貨車屬加刑因素,而且他沒有顧及女友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雖然已得到女友家人原諒,但亦要考慮女友家屬承受的悲痛,因此裁定他的罪責為中至高,決定以兩年九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獲三分之一認罪刑期扣減,考慮到他因事件而承受很大衝擊,再獲額外減刑一個月,共判囚21個月。



責編 | 海源

編輯 | 江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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