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憲法》教育,利於香港法治建設

文:樓家強

「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在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中,香港必須要堅持《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的地位,堅決維護和貫徹《憲法》的規定、《憲法》的原則和《憲法》的精神。

現行的《憲法》,是於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國家憲法日的設立,讓社會大眾增強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與特區政府一起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治港。今年是特區連續第8年舉辦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今年的座談會以「憲法與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為主題,闡述《憲法》與國家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緊密關係。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會上分享了一些看法,包括必須堅持《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的地位,堅決維護和貫徹《憲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法治,必須「雙輪」驅動、協調推進。

《憲法》作為國家最高法,在立法中擁有核心地位,每一個立法環節都必須把好「憲法關」,同時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下,充分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力量,以自由、開放、規範的營商環境,保持普通法制度;同時亦能對接國家各項重大戰略發展規劃,開拓更加暢通便捷的國際聯繫。中聯辦鄭雁雄主任在致辭中指出,憲法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根本法治保障,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為推動憲法全面實施注入強大動力,以法治精神和創新精神推動香港高水準安全、高品質發展。

正如行政長官指出,《憲法》教育在社會上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圍,改革才能在法治軌道上穩步向前。要把《憲法》教育細化、生活化,是需要社會各界的配合,以不同類型的活動包括參與社區服務、加強在社交媒體的宣傳、與流行文化相互結合等,讓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加深認識和尊重法治對社會安定繁榮和進步的重要性,堅固大眾對國家民族的認同感,才能確保改革的方向正確,走對走穩。

作者為全國人大代表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圖:楊何蓓茵@fb

責編 | 周琋瑜

編輯 | 阮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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