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定國客串飾演被指刑事恐嚇的17歲被告。
【橙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居然也坐上被告席,還要接受律師盤問?他還表示自己「不認罪」?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原來,這是在前北九龍裁判法院舉行的律政司「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第二階段進階課程的模擬法庭審訊活動,林定國客串飾演被指刑事恐嚇的17歲被告。
林定國今日在活動後於社交平台發文,稱自己客串飾演被指刑事恐嚇的17歲被告,在善導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潘兆童法官的見證下,接受控辯雙方律師的盤問。他表示,自己彷彿進入平行時空,暫時抽離現實,以不同身份體驗人生。他說,以前做大律師、法官,卻沒有做過證人,更加沒有做過被告。嘗試不同角色,代入別人的位置,對自己有一定幫助。

前北九龍裁判法院舉行的律政司「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第二階段進階課程的模擬法庭審訊活動。
據介紹,「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最主要目的,除了希望大家認識法律程序和提升訟辯技巧,更重要是希望大家明白背後的價值觀、概念。林定國稱,整個普通法制度很尊重right to be heard,有陳述權。要聆聽別人的意見不止適用於法律程序,也是文明社會之中很重要的一環。在一個開明社會,希望大家客觀、包容對待事情。
他表示,對於某些事情的看法可以有自己的解讀,但在未聆聽其他人的說法時,這些看法未必正確,所以凡事不要太早下判斷,盡可能先聆聽,再重新檢視自己第一印象是否正確。他又指出,判案相對簡單,因為只要判斷是否毫無合理疑點,即可有決定。但世事很多時最終並沒有答案,沒有絕對的對錯,若能認清這點便能保持較開明的態度,接受和面對與自己不同意見的人和事。如果整個社會都抱持這種心態,包容性會更大,容得下更多元化的人和事,人與人之間相處更加融洽,不會有很多非友即敵的心態,造就真正多姿多彩的社會。

林定國在活動中對學員們講話。
林定國稱,整個法律制度,希望大家體驗,如何透過程序公義體現這個價值觀。完成這個課程後,很希望大家對往後人生,如何自處都會一些影響。林定國還安陽今天學員表現很好, 林定國希望透過互動的環節,讓學員們可以身體力行,學以致用。他亦感謝潘官、學員、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委員、善導會、律政司同事對計劃的鼎力支持。
律政司介紹,「領袖培訓計劃」旨在培訓社區不同界別的人士,提升他們在多元的社區工作及崗位中,向他人傳遞正確法治信息的能力和成效,從而達到全方位推廣法治教育的目標。「領袖培訓計劃」以簡單易明的生活化例子,向學員解釋一些較抽象法治及法律概念。
該計劃首階段課程已經完成,其著重法治的概念和原則,內容涵蓋法治的概念和法律制度等。目前第二階段課程正在進行中,以著重加強法治實踐的認識,內容包括參觀不同與法治相關的機構、模擬庭審等。
第三階段課程目前仍在籌備,據稱延續第二階段課程,內容涵蓋與法治和日常生活相關議題,例如深入認識《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常見刑事罪行、消費者保障和樓宇管理的相關法律,以及申訴機制等。
圖:林定國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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