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裁決時提到被告曾稱上訴法庭法官林雲浩欠他一拳。資料圖片

【橙訊】高等法院大樓職員通道今年4月發生襲擊事件,一名無業男子在上訴法庭法官林雲浩的辦公室門口襲擊前來驅趕的保安,結果被制服。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襲擊等三罪成立,還押至9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

36歲被告黃世禮,報稱無業,具碩士學歷,被控於2023年4月23日在金鐘高等法院大樓內的職員專用範圍侵入由公職人員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另被控於在當日與高等法院大樓4樓對兩保安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襲罪。

案情指,案發當日,被告經地下正門進入高等法院大樓,他抵達4樓的第5庭後,隨即向司法書記要求與上訴法庭法官交談。被告遭書記拒絕後,突然闖入法庭內的職員專用範圍,書記立即要求被告離開,惟被告不理繼續進入並在職員專用範圍內停留。書記召喚保安協助,期間被告沿樓梯逃走。

兩名保安其後在高等法院大樓低層4樓上訴法庭法官林雲浩的辦公室門外發現被告,要求被告立即離開惟遭拒絕。被告隨後從附近的書架上拿走了兩本書,並將書放在地板上,試圖坐在書上。兩名保安立即阻止被告,被告奮力反抗,抓住兩人手臂,導致他們跌在地上。

最終兩名保安成功制服被告,被告即場被警方拘捕。其中一名保安分別右前臂正面和右手肘背面有觸痛、發紅及擦傷,另一名保安右前臂和右膝有觸痛,兩人遂前往瑪麗醫院接受治療。

被告指法官欠他一拳

被告在警誡下否認干犯以上罪行,但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前往高等法院大樓的目的是襲擊一名上訴法庭法官,亦承認進入高等法院大樓的職員專用範圍,至於襲擊兩名保安的行為是出於自衛。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承認進入職員通道,已構成在沒有任何合法權限及解釋出現在案發地;另被告提及因林雲浩法官欠他一拳才進入職員通道,認為被告有企圖襲擊法官的意圖;再者被告與前來驅趕的兩名保安拉扯,導致他們跌倒受傷,裁定襲擊罪名成立。


責編 | 海源

編輯 | 江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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