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於2016年就高院民事案申請法援及獲批,惟法援署調查發現張健華提供虛假資料。資料圖片

【橙訊】被指性侵智障女院友、今年被裁定須賠償83.3萬元的「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昨遭律政司入稟區域法院申索,指張健華於2016年就高院民事案申請法援及獲批,惟法援署調查發現張健華提供虛假資料,遂於2018年撤銷其法援,現要求張健華償還所有訟費。

原告為律政司,被告為張健華。入稟狀指,原告代表法律援助署署長向張健華提出申索。2016年5月23日,被告申請法援,以擱置高院民事案件HCA1677/2014的禁制令。同年10月,法援署向張健華批出法律援助證書,但後來調查發現張健華沒有披露其真實財務狀況、並作出失實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法援署於2018年8月17日撤銷張健華的法援。

原告現循《法律援助規例》第9條,向張健華追討所有法援署曾為其支付的訟費及利息;入稟狀未有列明詳細金額。

資料顯示,上述民事案件中,原告為經營院舍「康橋之家」的智友集團有限公司,原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張健華及其胞弟張健民進入康橋之家。

責編 | 海源

編輯 | 孫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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