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銘浩控訴被要求離開港隊,港隊總教練及體院都提出反駁。資料圖片

【橙訊】擁11項游泳香港紀錄保持者卓銘浩,被要求離開香港游泳代表隊一事曝光後,港隊總教練陳劍虹即在社交平台貼出9張截圖,公開曾經與卓銘浩的對話,又留言稱「這世界上偏偏有如此下流之人,衹(只)能將對話公布,害群之馬,就必須清除!」至昨日傍晚體院發新聞稿,指出卓銘浩多次違紀的內容,包括曾於去年7月在國內舉行訓練期間違反紀律,卓銘浩曾書面致歉。

卓銘浩回覆本地傳媒《星島》查詢時說明,去年7月在昆明訓練時,其中一天在訓練完成後,下午4時許和一名女性朋友外出吃飯、飲咖啡,晚上10時前已回到房間,而其主管教練發現時就向陳劍虹匯報他擅自離隊,但當時其教練都不在酒店範圍內。

卓銘浩表明當刻是擔心被踢走,明白自己的錯失,應該事先要問准教練,但當時想著已完成訓練才去見朋友。至於被陳劍虹形容是「下流之人」,他明言不懂回應。

卓銘浩父親表示,報道曝光後港隊的教練要求隊員提交證據,以說明其兒子廣邀大家到蘭桂芳飲酒消遣一事,令很多隊員感到擔心。卓父承認有此事,但只僅限於大時大節、假日,更主動說出兒子曾於周末與女隊員外出吃飯、看戲等社交活動,反問在假期有正常社交問題在哪?他強調如教練認為其子與女性有不當關係或其他問題,可報警處理,不是這樣說話。

卓銘浩被要求離開港隊。

體院昨日發出新聞稿指出,體院教練於去年1月,就卓銘浩多次無故缺席訓練及對教練態度惡劣向卓提出口頭警告;到去年7月,卓銘浩在國內舉行訓練期間嚴重違反紀律,卓以書面形式道歉,承諾會重新改過,並被警誡未來數月必須認真訓練、嚴守紀律;到去年10月至11月期間再次違反紀律,訓練態度差劣、表現未能達標,但就無再說明相關的詳情。體院更稱根據既定的紀律程序處理運動員違規事件,自此體院並沒有收到卓銘浩上訴申請。

至於陳劍虹在社交平台貼出的截圖,包括一張相信是體院稱卓銘浩的書面道歉信,當時的信息卓銘浩提到自己「犯下一個很大的錯誤,影響香港隊的規矩」,又稱「你(陳劍虹)肯定有權利把我(卓銘浩)踢走,但是你一次一次的包容,是想讓我去改變」。

其後卓銘浩更提出,因為自己在香港要飛往昆明找教練,再隨團到成都出席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需要得到陳劍虹的批准,陳則回覆:「你去昆明一晚,可以和**共度良宵,真的是美不勝言」。卓銘浩即刻否認,強調自己守香港隊的規矩,再一次發生事就真的不可以在香港隊了。

到今年初陳劍虹收到電郵,一名人士問及如卓銘浩繳交8700多元的欠費就可重回港隊,陳向卓銘浩問及這是否卓的朋友,又質疑是否卓向他人借錢再打擾他。卓銘浩即回應沒有借錢,亦不清楚此事,籲陳不要回應,擔心是詐騙。

圖:星島


責編 | 江純力

編輯 | 趙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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