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建議本港強積金制度可參考投資移民制度進行改革。資料圖片
文:陳志華
強積金成立多年以來,曾受到多方面的批評。眾所周知,投資涉及風險,為什麼要把自己的「棺材本」,強制由強積金來控制呢?根據積金局2023年12月文章《積金觀點:積金局多管齊下推動減費,增成員回報》,截止2023年10月底強積金平均基金開支比率由2007年的2.10%,降至2023年1.34%,積金局指下跌減幅36%。坊間的證券行平均佣金則不高於0.1%,相比2023年開支比率的1.34%,跌幅更可見92.53%。
政府容許投資移民可以在包括證券行在內的金融機構開立戶口,在指定範圍內進行投資。投資移民帳戶,每月由金融機構向入境處報告其帳戶表現;同樣金融機構每月向積金局報告戶口持有人的狀況。事實上,強積金制度可仿照投資移民制度改革,讓港人自行選擇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戶口,強積金戶口不需要強制由基金經理代為管理,就像投資移民帳戶一樣自我管理。強積金內的股票基金、官方債券、貨幣基金等,普遍的證券行都可以找到。其實,強積金基金經理所投資的項目,例如:香港、內地或多地指數基金;港府通脹掛鉤債券、港府綠債、機場債券或其他法定機構發出不同債券,都可以在港交所場內找到。有港元貨幣市場基金,管理費率為0.15%(比積金局指的平均基金開支1.34%為低),無申購率,亦普遍於證券行有售。又或者獲證監會認可基金、經過基金互認安排的外地基金。就像投資移民一樣,規定可投資範圍就可以。
強積金可選擇投資的項目,大多是市場指數產品,其實在港交所場內都可以找得到,只是一般跟隨市場上落的ETF(交易所買賣基金)而已。《基本法》第6條及第105條中列明保護香港私有財產權的兩條重要條文,但為何要強制港人的「棺材本」,強制由強積金基金經理控制?另外,強積金基金經理投資失敗,都照收管理費,根本沒有問責機制。為保障市民利益,積金局應對持續表現不佳的基金及經理予以識別,讓小市民在選擇基金上小心考慮。
根據積金局截止2023年12月31日數據,強積金總資產約1.14萬億元,核准受託人數量是12家。根據2024年1月23日報道,首4家市佔率是65.3%。其實強積金市場已形成寡頭壟斷,對於港人來說,是處於不利。如果可以進一步開放強積金選擇到其他金融機構,對市民來說相信很有利。
另外,強積金制度亦有其他優化之處。例如參考內地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可用於申請低息住房貸款、償還住房按揭、繳納房租、支付重大疾病醫療費。也可以參考新加坡制度,用為組屋按揭之用。
作者為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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