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橙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開審,預計審訊80日,本案雖然屬高院案件,但因旁聽人數眾多等因素,安排移師到西九龍法院第三庭的科技法庭審理。

過往區域法院的佔中九子案、高等法院的「初選」案等,因被告數量較多及需安排轉播聆訊的案件,均移師到西九龍法院科技法庭審理,方便遙距聆訊、使用電子文件冊、在法庭聆訊中的數碼提證功能和證物處理。西九龍法院大樓在2017年正式啟用,佔地7,509平方米,設有32座法庭。

司法機構早前表示涉及眾多被告人和旁聽人士的矚目案件數目不斷增加,故需採取擴大法庭、設立法庭延伸部分、安排轉播聆訊、分配座位,以及關於防疫、保安和人流管理方面的措施,讓案件更公平和更有效率地得以處理。

西九龍法院其中一個法庭。資料圖片

根據《實務指示29》指,終審法院、上訴法庭、原訟法庭、競爭事務審裁處、區域法院、土地審裁處、裁判法院、死因裁判法庭、勞資審裁處及小額錢債審裁處等法庭的民事或刑事訴訟的任何一方或多方,在合適的情況下,均可就各項法律程序或某部分法律程序申請使用科技法庭。

任何法律程序或任何部分的法律程序是否應在科技法庭進行,屬於案件管理的問題,須由有關法庭或審裁處考慮訴訟各方的意見、科技法庭可供使用的情況、有關的法律程序或其有關部分所涉及的事宜及其他具關鍵性等情況後酌情決定。

今早有大批人士輪候入庭旁聽。

黎智英被控3罪,其一是他連同《壹傳媒》旗下3間公司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前者指4名被告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港與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後者指4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港與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黎智英被起訴後一度獲准保釋,但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他之後遭撤銷擔保,至今已還押超過3年。

圖:美聯社


責編 | 江純力

編輯 | 阮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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