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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與妻子馬蓉。視頻截圖

【橙訊】內地電影明星王寶強離婚案已進入法律程序,王寶強起訴稱,馬蓉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破壞家庭傷害家人的惡劣行為。有傳其妻子馬蓉將王寶強的資產不斷轉移到自己名下,令「寶寶」幾乎淨身出戶,引起外界嘩然。不過,無論傳言真假,國內最高法院近日公佈的指導性案例,應該可以為擔心王寶強的人松一口氣。

在最高法院發布第14批5件指導性案例中,案例66號「雷某某訴宋某某離婚糾紛案」,旨在明確一方在離婚訴訟期間或離婚訴訟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依照《婚姻法》可少分或不分財產。

《新華社》指,最高法院此例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可少分或不分財產,「指導性案例從婚姻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意出發,對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離婚時做出了合理解釋,有利於懲戒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非法行為,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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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持股的公司。圖:視覺中國

此前有媒體訪問過律師,其中浙江雋傑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潘永明指,轉移財產例如銀行轉賬,都會有痕跡留下,房產或是其他資產轉移都能查到線索,不過如果是直接現金轉移,就比較難查明。

他認為,如果王寶強能舉證馬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導致馬蓉不分或者少分財產。如果能證實馬蓉出軌的事實,則可能成為雙方感情破裂的一個重要因素,可以影響離婚的判決,但不能左右財產的分割。

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冰潔就認為,馬蓉可能有轉移財產這個動作,但舉證比較困難,例如馬蓉把2000萬打到了另一個賬戶,並解釋該筆款項是用於投資經營,就很難去證明她是在王寶強不知情的情況下惡意轉移財產。

另外,即使證實馬蓉婚內出軌,也不會對判決和財產分割造成實質性影響,因為婚內出軌並不等同於非法同居,並不是法律認定的重大過錯。

編輯 | CK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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