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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黃萍因在汕尾領導黑社會團伙等罪名被判入獄24年。星島日報

【橙訊】年約50的黃萍在香港是寂寂無聞的師奶,但到了汕尾,是地下秩序中赫赫有名的大姐大「萍姐」,在當地為禍一方長達12年後,昨(28日)被廣東惠州法院宣判10宗罪名,重判入獄24年,沒收所有財產。

法庭消息稱,黃萍在汕尾出生,年輕時移居香港,後以港商身分回鄉開設公司,經商之餘不斷招兵買馬,壯大黑勢力,「門生」一度達500多人,並配有刀槍等武器,以暴力手段強霸採蚌、挖沙及酒樓等生意長達12年,直到前年才被警方一舉成擒。

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透露,案件涉及「官商鄉黑」黃萍和四年前遭槍殺的鄒小帛,以汕尾市城區榮泰實業有限公司為招牌,糾集鄉里壯大黑勢力,又向官員行賄尋求保護傘,稱霸一方。

審判長稱,黃萍的集團,經深入調查後疑帶有黑社會性質,因此她和十四名下屬在2012年被捕後,查證她涉及非法採礦、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十宗罪,入獄二十四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十四名被告也被判入罪,刑期由1年至13年不等,黃萍聞判後不服,揚言上訴。

編輯 | TANGL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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