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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控罪書上報稱警員。資料圖片

【橙訊】56歲警員疑於今年四月凌晨在尖沙咀加拿分道近赫德道街頭,趁男子醉倒在地不醒人事,涉嫌偷去對方的手提電話。該警員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7月12日再訊,批准被告以1.2萬元保釋,期間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及不得騷擾證人。

56歲被告蘇志華,其控罪書上報稱警員,據了解他稱已退休。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4月8日在尖沙嘴加拿分道與河內道交界附近燈柱偷竊一部屬於范浩的手提電話,價值11,099元。

責編 | 江純力

編輯 | samsont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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