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郭展昇。
【橙訊】八名警員前年兩次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的反罪惡行動中,涉嫌誣衊露宿者藏毒、襲擊露宿者及砸爛露宿者家當等,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10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
八名被告依次為30歲男警郭展昇、29歲男警韓廷光、29歲男警梁飛鵬、29歲女警龐雋詩、44歲男警長林華嘉、25歲男警莫志成、25歲女警尹栢詩、27歲男警陳守業。據悉,八人全部隸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早前已被停職。
第七被告尹栢詩(左)和第六被告莫志成(右)。
代表首被告郭展昇的大律師鍾偉強表示,上周五收到控方文件,得知露宿者阮文山因涉另一宗案件遭還押,而該案正是他擔任暫委法官時處理過的案件,或因此接觸到本案以外的額外資料。
鍾偉強解釋,阮文山為本案主要證人,預料將需要詳細盤問,但礙於自己身份尷尬,公平起見,認為不適宜繼續聆訊,雖明白這樣做會對本案造成延誤,但相信若繼續審訊,出現的問題或比延誤更甚。此外,次被告韓廷光確診新冠肺炎,今日未有到庭。法官張潔宜最終同意將案件押後至11月24日於區院再訊,以待郭展昇另聘律師。
第三被告梁飛鵬。
郭展昇、梁飛鵬及陳守業被控於2020年2月4日在深水埗通洲街公園涼亭,非法及惡意對露宿者阮文山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韓廷光知悉毆打事件而故意或蓄意地不履行職責,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林華嘉、陳守業、梁飛鵬及龐雋詩分別在公園涼亭及湖邊,企圖遮蓋閉路電視攝錄鏡頭,以防止它拍下警方在現場進行調查時所發生的事情,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另外,郭展昇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24日在通州街公園涼亭損壞屬於阮文山的一個黑色膠箱,同日在公園湖邊損壞不知名人士的一包米、9罐罐頭、兩個膠箱及一個膠櫃連抽屜。韓廷光被指見證或知悉郭展昇在他面前干犯的刑事損壞罪,但沒有採取任何步驟阻止,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第四被告龐雋詩。
林華嘉、莫志成及尹栢詩,則被指於2020年2月4日至5月21日期間,在記事冊及證人口供作出虛假指稱,以管有危險藥物罪誣陷LE Van Muoi(阿十),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
圖:星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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