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機構宣布合資格的使用者在29日起,可以電子方式處理民事項目。資料圖片。
【橙訊】司法機構宣布,法庭使用者由7月29日起可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以電子模式處理與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相關的文件和繳付款項。沒有註冊帳戶的一般市民也可使用系統的某些服務,主要是翻查可供公眾查閲的電子文件。
司法機構分階段開發該套涵蓋各級法院的「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旨在便利法庭使用者。提供的服務包括,向法院送交及從法院接收案件的特定法庭文件、查閱文件和法院持有的其他案件資料、繳付各類法院服務收費等。系統於今年五月率先應用於區域法院的傷亡訴訟和稅款申索兩類法律程序。
合資格的使用者須註冊開立用戶帳戶,以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下的所有服務。這些合資格的使用者包括正在進行或新的電子程序的訴訟各方及其法律代表(如有)、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律師行、政府部門、執法機關,以及法定團體。註冊開立帳戶費用全免。
為鼓勵法庭使用者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進行電子存檔及電子支付,就主要或直接與以電子模式處理法庭文件有關的區域法院費用項目,「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使用者可獲八折優惠,為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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