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米哈
物戀,至少有兩種。一種是對「一物」之戀,戀上獨一無二的一物,另一種物戀,是戀上「一物之類」,例如我喜歡書籤,而我數不清自己擁有多少枚書籤。
在中國,書籤最早稱謂「栞」,意思是「砍木枝以表記」。在春秋時,我們有了「牙籤」,此牙籤不同彼牙籤,不用於清潔牙齒,而是以象牙製成的書籤,又稱牙黎。牙黎的頂端打了小洞,繫上絲繩以方便表記。到了唐代,牙籤依然盛行,韓愈《送諸葛往隨州讀書》一詩寫道:「鄴候家書多,插架三萬軸。一一是牙籤,新若手未觸。」
到了宋代,印刷業逐漸發達,書籤始以紙料或絹布製成,稱謂「浮簽」或「書皮題簽」,但亦沿用舊稱「牙籤」,故蘇軾於《送歐陽主簿赴官韋城》寫道:「讀遍牙籤三萬軸,卻來小邑試牛刀」。

我用書籤,卻從不拘泥於材質、形狀、顏色,唯一的要求就是薄,而薄的準則是不至於令書頁變形便可。因此,幾乎所有薄薄一片的東西,都可以成為我的書籤。
我的書籤,包括我經常用到的記事卡、書店隨書附送的正規書籤、各式各樣的單據、過期優惠券(在放入書中時或許未過期的)、某某給我的名片,以及電影票尾。於是,當有人問我有否保留戲飛的習慣時,我往往答道:「藏於書中」。
因為我不良的閱讀習慣,即在還未完成一本書便會開始讀另一本書,我的每一本藏書幾乎都會有一枚書籤。我算不清楚自己的藏書量,自然無法知道自己擁有多少枚所謂的書籤了。在此,書籤於我而言,彷彿是實用功能之物,但事實又非簡單如此。

我們說書籤是「砍木枝以表記」,但表記甚麼呢?
傳統正規的書籤助人表記閱讀進度,而我的書籤卻同時表記了我買書或讀書時的生命片段。多少的書在某年某月翻看兩章便放下,數年後重拾,打開看見書籤的細節,往往有久別重逢之感,而這份突如其來的重遇,隨機而不隨心。
最近一次因書籤而來的久別重逢,發生在我打開一本中學時閱讀的集。那位曾經是我兒時偶像的作者,如今不值一提,而當我在將他的書送往舊書店前,隨手翻開看看,竟然看到了當時經濟科老師給我的一枚書籤。
那是我尊敬的一位老師。在書籤上,老師跟我有了一個約定。數年前,這位老師因突發心臟病英年早逝,一年之後,我完成了我們的約定,卻已無法親口跟老師答謝。我將老師給我的書籤,放回書中,連同想念,一同放回書架上。
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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