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28日遮打花園集會後於上環爆發激烈警民衝突。
【橙訊】前年7月28日港島爆發警民衝突,當中21人被捕後暴動罪成。他們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30至42個月。法官陳仲衡表示,案件暴力程度不算嚴重,計劃不算周詳,但暴動是有預謀發生,規模大,參與人數遠多於警察,又忽視警方呼籲離開,繼續留在暴動現場,對公眾帶來滋擾,威脅人身安全,令原本已撕裂的社會更撕裂。
有被告求情指,當日的暴動是源於對721元朗襲擊事件及警方處理方式的不滿,法官認為不能以一宗暴動案,解決另一宗暴動。他指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只會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被告不能因為一己初心而不擇手段,因和平手法無法達到訴求就訴諸暴力。
法官指,大部份被告是20多歲的年輕人,背景及品格良好,會酌情扣減刑期,但年輕不是藉口,判入教導所不能反映暴動嚴重性,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法庭判12名參與程度較高的被告監禁42個月,18歲被告因年輕判監40個月,一人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被判監禁30個月。另外七人因初犯,參與程度低,逗留時間短,被判監禁37個月,當中一人襲警罪成加刑一個月,入獄38個月。
21名罪成被告依次為21歲報稱無業張智麟、28歲學生陳梓康、20歲學生鍾泓洋、20歲理髮師徐慶鈞、24歲陳希雋、21歲學生崔耀明、24歲售貨員林少鋒、40歲技術員蔡澤新、20歲學生楊智昇、19歲文員林勝如、22歲學生黃頌恩、20歲文員黃錦珊、21歲學生李少康、18歲報稱無業周錦濤、33歲文員莫卓煇、19歲報稱無業黃飛鴻、26歲工程師簡健煌、23歲文員譚詩妙、25歲文員譚伊婷、27歲陸映慧、21歲學生黃柏賢。
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7月28日在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近德輔道西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徐慶鈞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莫卓煇另被控襲擊總督察鄧智兆。
法官早前裁決指,多名被告身處示威者防線前排、向警方舉起雨傘、築起傘陣、投擲雜物等行為,會產生漣漪效應令到惡化的情況延續,甚至升級至衝突,均以主犯角色參與暴動,裁定暴動罪成。
圖:星島
責編 | 洛奇
編輯 | Loki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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