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槍械包括步槍。
【橙訊】44歲槍癡李重民前年2月中被捕,警方在其身上、住所及辦公室發現14支步槍、4支手槍、1支氣槍連同逾3600發子彈。
警方亦檢獲大批子彈。
被告今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三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及一項管有爆炸品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管有槍械純屬收藏,同住家人並不知情,被告對槍械癡迷,自製子彈,甚至能解釋子彈射出後旋轉軌跡。
涉案槍械包括長短火。
法官黎婉姫接納被告無意使用槍械作非法用途,大部份槍械保管妥當,惟被告被捕時帶同已上膛手槍到旺角的公眾地方,屬加刑因素,終判被告入獄7年。
圖:星島
責編 | 江純力
編輯 | s.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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