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橙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早前捲入不當酬酢及饋贈風波,律政司今日發出聲明指,基於沒有充分證據的考慮,決定不作出檢控,但強調不應被理解為律政司認同湯顯明的行為或當中的任何部分。
律政司表示,廉署於2013年4月收到有關湯顯明的投訴,於2013年5月14日成立專責調查小組就投訴內容展開全面調查。在收到廉署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律政司對案件進行研究,並委託海外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 QC)就應否向湯顯明提出檢控提供獨立法律意見,2015年10月9日,他向律政司提交最終意見書,認為不論是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或任何其他罪行,在法律上均未有充分證據向湯顯明提出刑事檢控。
律政司在小心考慮適用法律、現有證據和御用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後作出結論,認為雖然湯顯明的某些行為可被視為未能符合公眾期望,但若提出刑事檢控,則並無合理機會可達致湯顯明被定罪的結果。
因此,律政司指,就本案而言,不對湯顯明提出檢控的決定完全是建基於證據不足的考慮,不應被理解為律政司認同湯顯明的行為或當中任何部分。

袁國強:經一事長一智
發出聲明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及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會見記者。楊家雄強調,決定不檢控的基礎是證供不能達致合理定罪機會,律政司不會受其他因素影響。
袁國強指,決定絕對不涉及政治因素,律政司刑事檢控科遵守獨立及中立性。
律政司聲明提到就湯顯明膳食開支方面,不幸的是當時這方面的相關規則與規例不清晰。當被問到規例是否存在灰色地帶,以及湯顯明是否「無王管」時,袁國強回應指,政府及廉署已作出相關檢討,之後作出改善。
傳媒又追問以後公務員是否「跟住湯顯明咁做就得」,袁回應「經一事長一智」,重申會檢討規則。
湯顯明捲入涉貪風波,源於2013年4月發表的審計報告。報告批評廉署酬酢、餽贈超支及賬目混亂。其後有傳媒揭發湯顯明任內花費超過72萬公帑,購買紀念品予賓客,他亦涉嫌濫用公帑宴客,政府及立法會之後展開調查。
編輯 | Pan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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