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指司法界引入沒有法律背景人士處理投訴並非新鮮事。資料圖片

【橙訊】司法機構今日宣布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委員會主席一職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出任,成員當中有四人是司法人員,另外四人則是社會人士。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名單中的人選可以接受,強調四名社會人士專業中肯。

湯家驊表示,四名擔任委員會成員的社會人士都對司法程序及香港法治情況有頗深認知,過往亦不屬令人感覺偏向單一陣營或政治思想,相信他們會以專業和中肯角度考慮投訴。

湯家驊指,司法界引入沒有法律背景的人士處理投訴,並非新鮮事,法例亦規定大律師公會的紀律處分委員會,要有至少一位非業界人士,他認為業外人士能夠為處理投訴引入社會普遍聲音,令委員會更「接地氣」是有需要,亦是常態安排,強調相信法官不會因而在審案時有壓力。

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在推展兩層機制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時,司法機構依循的基本原則是不可削弱司法獨立。任何對司法決定的不滿,只可透過適用的法律程序,如上訴或覆核的方式處理。

張舉能指,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包括資深法官和來自不同界別的社會人士,他們分別在司法或其所屬的專業及公共服務範疇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這有助提高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的透明度和問責性。

諮委會由張舉能擔任主席,成員當中四人是司法人員,包括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關淑馨,另外四名社會人士包括鄭維志、馮柏棟、劉燕卿,以及李焯芬等,他們過往亦曾出任多項公職。

責編 | 謝俊文

編輯 | Martin She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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