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原訟庭法官獲委任為上訴庭法官。左起為潘敏琦、林雲浩、周家明。
【橙訊】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潘敏琦、林雲浩和周家明獲委任為上訴庭法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所有任命均於明日起生效。
潘敏琦法官於1962年在香港出生。1985年及1990年分別在英國牛津大學及香港大學取得文學士(法理學)學位及法學碩士學位,並於2000年取得英國牛津大學文學碩士學位。1986年完成英國倫敦法律學院大律師公會期終試。1986年及1987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她於1988年至1994年期間私人執業。1994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1998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並於2009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林雲浩法官於1968年在香港出生。1991年在英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取得文學士學位(法律榮譽學位試)、1992年在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取得法學碩士(亞洲法及比較法)學位、1993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他於1993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2008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1994年至2012年期間私人執業。201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及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
周家明法官於1964年在香港出生。1986年及1987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84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5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獲訟辯人及律師的資格。他於2004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1988年至2014年期間私人執業。2010年至2014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2014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圖:政府新聞處
責編 | 謝俊文
編輯 | s.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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