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涉案港人已先後遣返香港。資料圖片

【橙訊】12名港人去年八月欲坐船潛逃到台灣,在內地海域被廣東海警截獲,他們早前在內地服刑完畢遣送回港,先後就在港涉及的案件提堂。當中有九人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今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至6月18日待控方準備轉交文件,案件將轉往區域法院。

九名被告年齡介乎17至31歲,分別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及兩名未成年被告廖子文、黃臨福。

控罪指,九名被告在前年九月至去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或「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以及其他人,作出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導致「12港人案」中的12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警方調查及引起的刑事訴訟。

被告黃臨福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指出一直未有收到通知被告今日需上庭,直至昨日透過新聞才得知消息。裁判官著他向相關負責部門反映。九名被告出庭時精神不俗,在犯人欄內交頭接耳,亦不時望向公眾席家人。

12港人中有兩名未成人士調查後即遣返香港,其餘10人被判囚,當中八人已刑滿移送返港。

責編 | 謝俊文

編輯 | s.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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