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就非法集結案向李柱銘和吳靄儀展開調查。
【橙訊】前年「8.18」非法集結案,有三名涉案法律界人士被定罪判刑,包括大律師李柱銘及吳靄儀,以及律師何俊仁。其中吳靄儀、何俊仁判監12個月緩刑兩年,李柱銘判監11個月緩刑兩年。
大律師公會今日(29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公會執行委員會正就相關事宜進行調查,而在完成調查前不會就個案詳情或進展提供回覆。在調查過程中會考慮所有與涉事大律師操守事宜相關的事項,包括及不限於法院就案件上訴或其他法律程序中作出的進一步裁決。
根據大律師公會網頁資料,若大律師違反《行為守則》,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至獨立運作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成員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若大律師被裁定專業失當,審裁組有權頒布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其執業資格。
圖:星島
責編 | 謝俊文
編輯 | s.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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