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橙訊】據內地媒體報道,湖北咸寧中院今日公開宣判,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舊部下、前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人民幣‧下同)。法院判定李春城直接或通過其妻等受賄近3980萬元;違規為特定關係人提供幫助,造成公共財產損失5.7億元,但李春城有自首及重大立功等情節。李當庭表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李春城於1999年至2012年間,利用其擔任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長、瀘州市委書記、成都市長、市委書記,及四川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直接或通過其妻等人非法收取財物,拆合3979.7萬元(人民幣‧下同)。2001年9月至2011年7月,李春城擔任成都市長及市委書記期間,違規為特定關係人在經營活動中提供幫助,造成公共財產損失達5.72億元,而李春城亦違規使用財政資金,造成300萬元公共財產損失。
前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前國資委主任蔣潔敏、前中石油副總經理王永春、四川省文聯主席郭永祥被視為周永康的4名心腹。周永康任四川省委書記時,一手提拔李春城,故李春城長期擔任周的白手套、大秘書兼管家,同時也是周永康大兒子周濱在商場上的好幫手。周家於石油系統及四川的生意投資上,李春城所輸送的利益最大,故被視為周家「兄弟圈」的一員。
編輯 | Amyeung
編輯推薦
清明節|代客燒衣服務火爆 商戶日賺17000元不止
保安局:警務處無所畏懼違法必究 採必要措施維護國家安全
有片丨「大魔王」張怡寧出席五地僑界乒乓球聯誼賽 冀香港內地更多體育交流
紅山半島僭建︱甯漢豪:不存在明知違規而不處理 會大規模巡查獨立屋
駐港部隊完成第26次建制單位輪換 感謝各界大力支持
新田科技城|甯漢豪:規劃用途留有彈性方便業界進駐 不以「價高者得」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