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據本網綜合報道,一名女子秦嘉儀四年前突然「人間蒸發」,身為男友的證券公司前董事陳文深,被控在2011年10月,於淘大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秦嘉儀,並非法埋葬秦嘉儀的屍首,死者的屍首至今仍未尋回。
今天由7名男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在高院退庭商議約2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陳文深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將他判處終身監禁。被告聞判後木無表情,未有大反應。此案成為香港首宗缺乏屍體、法證和招認下,成功入罪的謀殺案。
根據控方案情,失婚四川女子秦嘉儀(33歲)任職夜場時,獲時任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高層陳文深(41歲)青睞,將她金屋藏嬌於淘大花園。
惟陳妻揭發丈夫婚外情後,秦突然人間蒸發。她失蹤近半年後,警方終憑大廈閉路電視,發現秦於2011年10月5日下午4時許返回淘大花園寓所後,便沒再離開。陳其後以手推車推着一個大格仔袋離開大廈,相信秦已遭殺害棄屍。死者的屍首至今仍未尋回。
高院暫委法官司徒冕稱能將被告繩之於法,全賴淘大花園的閉路電視保安系統完善,拍下當日情況,又認為死者在返回單位後無再出現,唯一可能是她已經身亡。法官表示雖然被告無透露殺人原因,但相信是與被告要和死者結束關係有關。
負責本案的東九龍重案二隊總督察鍾志明在案件裁決後於庭外透露,此案是香港開埠以來,首宗沒有屍體發現,沒有法證幫助,且被告沒有供認情況下,被法庭定罪的謀殺案,強調警方搜集了不同證據,大部分是環境證供,承認調查時有一定難度,警方已盡最大努力,作多方向調查及尋找不同環境證供,對可將被告入罪表示歡迎。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如在沒有屍體情況下,要控告一個人謀殺,需依靠環境證供,陪審團需排除所有合理疑點,非常肯定被告殺人,才可用環境證供裁定被告罪成。
編輯 | Amy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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