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經濟日報》今日引述藝人黎芷珊昨日在《晴報》專欄的文章,黎芷珊指有朋友的朋友夫婦,育有兩名13、14歲的兒子。家中多年來一直聘用同一名菲傭,直至一次續約,該菲傭例行身體檢查驗出感染愛滋。夫婦僱主為求安心,一家四口亦做身體檢查,竟發現兩名兒子也感染愛滋病,才揭發菲傭曾與兩名兒子發生性行為。
外傭須體檢 發現愛滋將送返
文章昨日在Whatsapp瘋傳,有家長形容事件駭人聽聞,難以置信;但亦有家長認為,外傭質素參差:「甚麼人都有,怎知放假外出做過甚麼,最無辜是細路仔。」
《經濟日報》向衞生署查詢是否有接報有關個案,該署回應稱,根據衞生署數字,本港過去5年共接獲5宗13歲或以下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新增個案,當中4宗是透過母嬰傳播受感染,餘下1宗則因資料不足暫時未能確定傳播途徑。不過,愛滋病屬自願呈報的傳染病,未知事件中兩名受感染的少主個案,有否向衞生署呈報。
男僱主偷情多 女僱主見化妝即不用
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指,每個外傭來港前都要接受身體檢查,他從事中介公司近20年,曾遇過兩印傭在上工前接受身體檢查,被驗出有愛滋病,最後返回印尼。陽光女傭中心總經理陳國樑亦指,他從事中介公司10多年,曾遇過數宗因女傭有愛滋病而返回原居地個案,這些個案除要向領事館滙報外,亦要通報衞生署。
梁慶基又指,鮮有聽聞少主愛上外傭,但男僱主與外傭發生關係事件較多。不少女僱主選擇外傭時都不會選擇年輕的,如僱主與外傭面試時外傭有化妝,更不會考慮聘用。
入境處要求外傭不可與異性青少年同房
梁又指,入境處有要求外傭不可與異性青少年同房,他認為8歲以上的男少主已不宜與外傭同房,並建議僱主應多留意外傭與子女行為,如太親密要出言提醒。
少主與外傭發生性行為事件過去曾發生。2008年,一名13歲少年對性好奇,在家瀏覽色情影片後兩度挑逗46歲失婚印傭性交,印傭後來更3次反引誘少年發生性行為。少年其後向基督教團契組長尋求輔導才揭發事件,涉案印傭認非禮罪,判囚5個月。
編輯 | Ra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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